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達標煤礦應具備以下條件,任一項不符合的,不得參與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考核定級:1.采礦許可證、安全生產許可證、營業執照齊全有效;2.樹立體現安全生產“紅線意識”和“安全第一、預防為主、綜合治理”方針,與本礦安全生產實際、災害治理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理念;3.制定符合法律法規、國家政策要求和本單位實際的安全生產工作目標;4.礦長作出持續保持、提高煤礦安全生產條件的安全承諾,并作出表率;5.安全生產組織機構完備(井工煤礦有負責安全、采煤、掘進、通風、機電、運輸、地測、防治水、安全培訓、調度、應急管理、職業病危害防治等工作的管理部門;露天煤礦有負責安全、鉆孔、爆破、采裝、運輸、排土、邊坡、機電、地測、防治水、防滅火、安全培訓、調度、應急管理、職業病危害防治等工作的管理部門),配備管理人員;煤(巖)與瓦斯(二氧化碳)突出礦井、水文地質類型復雜和極復雜礦井、沖擊地壓礦井按規定設有相應的機構和隊伍6.礦長、副礦長、總工程師、副總工程師按規定參加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,取得考核合格證明;